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1431人阅读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相关规定》第九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真诚悔罪、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后可减为25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后可减为23年有期徒刑。
1150人阅读
孕妇分娩后是否应判死刑,需视情况而定。若孕妇在孕育期间已被判刑,分娩后不得修改或增删判决,亦不得执行死刑。若案件在分娩后才开始审理,则可能判处死刑。现行法律未明文禁止分娩后妇女适用死刑,仅规定审判时不应将怀孕妇女作为死刑对象。
1897人阅读
孕妇不适用死刑,发现为孕妇应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更改判决。未满十八周岁和孕期女性亦不应被判处死刑。执行中发现怀孕,应立即报告并更改判决。下级法院在收到死刑命令后,七日内执行完毕。
1500人阅读
将死刑缓期执行转为无期徒刑并非减刑,而是死缓制度的特点,代表对死缓的特定处理。死缓,正式名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死刑的特别措施,针对本应判死刑但暂不执行的罪犯,判刑时宣告缓刑两年,通过劳动改造观察表现再决定是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