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
如果是男方婚前的债务,不需要女方承担。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一方的债务或者夫妻约定财产单独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债权人有权请求女方承......
(1)若丈夫借高利贷用于夫妻家庭生活,如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生产经营等,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2)若丈夫借高利贷用于赌博的,则妻子不需要偿还。(3)如有......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张杰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曾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原国土资源局)干部、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迎全运市域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大棚办”驻秦汉新城指导组成员等。2018年,曾获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先进工作者”称号;2019年,曾获西安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追赶超越奖”称号。 张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擅长行政、民事、公司、劳动、保险、合同、金融及传统法律事务,专攻民商法、劳动法和行政法;在法律工作中着力加强非诉讼业务能力、尤其关注活力日益强劲的民营经济法律事务,对民营股份制改造、优化资本结构、科技研发与工业产权保护、融资担保、法人治理结构等课题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 张杰律师密切注意发展变化着的中国法制环境,深刻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探索并掌握解决各种冲突的法律技巧和手段,致力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公平。深刻体会到新时代对执业律师的迫切要求,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改革法律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将不再传统地局限于代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同时包括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 联系电话:18591772577(微信同号)、15339074835
咨询该律师1509人阅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行为债务,应根据经营合法性及案件情况分类处理。合法经营亏损债务,无论单方或双方参与,均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非法经营亏损债务,若双方共同经营或一方经营且另一方知情未反对,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一方非法经营且另一方不知情或已反对,则为非法经营方个人债务,依法处理。
1212人阅读
夫妻关系中,一方擅自举债虽不违法,但从伦理道德角度看,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法律未规定追责条款,因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处分权。因此,借贷方应取得另一方配偶的理解与支持。
1198人阅读
离婚后,当事人双方可以达成共识并进行共同还款。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清偿。如财产不足,应协商确定。即使离婚,双方仍有权共同还款。但约定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可向任一方追讨欠款,并有权向另一方索赔。
1765人阅读
债务人去世后,其配偶可能需要承担债务责任。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无论配偶是否健在,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配偶还在世,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承担债务。若要胜诉,需证明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另外,也可以起诉债务人的全部继承人,但需先证明债权人拥有债务人遗留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