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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哪个部门仲裁

时间:2025.12.3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36人
律师解析:
1.解决房屋纠纷仲裁,要向专门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委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民间机构,可按房屋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选。
大城市可能有独立房屋仲裁庭或专业仲裁机构。
2.申请仲裁前,双方得有有效仲裁协议,明确提交特定仲裁委。
按程序交申请书、证据等,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审理并裁决。
3.仲裁裁决终局且有约束力。
选了仲裁,就不能就同一纠纷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因房屋买卖产生纠纷,双方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将纠纷提交当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小朱认为小丽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小丽则称是小朱付款延迟在先,自己才推迟交付。双方就责任归属争执不下,于是依据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案情分析:

1、由于双方事先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明确约定将房屋纠纷提交特定仲裁委员会仲裁,所以该仲裁委员会有权受理此案。
2、仲裁委员会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民间性争议解决机构,会按照仲裁程序,安排仲裁员对双方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进行审理。
3、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小朱和小丽均有约束力,且选择仲裁后,双方不能再就同一纠纷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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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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