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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欠条是盗窃吗

时间:2025.12.27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151人
律师解析:
1.偷欠条通常被认定为盗窃
欠条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有经济价值。
2.债务人偷欠条以消灭债务,侵犯了债权人财产权益。
3.法律规定盗窃包含财产性利益,欠条有财产利益,偷欠条符合盗窃特征。
4.达到盗窃罪数额标准会被追刑责,未达标准也可能受治安处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小朱是债务人,小李是债权人。某日,小朱为了消灭债务,趁小李不备偷取了小李手中证明债务关系的欠条。小李发现欠条丢失后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小朱认为自己只是拿走了一张纸,不构成犯罪,而小李坚持认为小朱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益。

案情分析:

1、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承载着债权人可实现的财产利益,属于财产性利益。小朱偷取欠条目的是消灭债务,侵犯了小李的财产权益,其行为符合盗窃行为的特征。
2、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包括财产性利益。若小朱偷欠条的行为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罪数额标准,就会构成盗窃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便未达到入罪标准,也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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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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