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借贷官司中,若对方是必须到庭被告,经两次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
拘传;
一般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
缺席判决。
2.原告要准备好
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
借贷关系的
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会依此和法律判决。
3.
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
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冻划存款、查封拍卖财产等实现债权。
案情回顾:小朱
借给小李5万元,小李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小李未还款,小朱将小李诉至法院。法院向小李送达传票后,小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小朱提供了借条、转账记录以及二人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案情分析:1、本案中,小李作为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因借贷官司被告并非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2、小朱提供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若判决生效后小李不履行还款义务,小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小李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小李的财产等措施实现小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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