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查看合同约定。
若符合约定解除条件,发包人
解除合同有依据,但要承担
赔偿责任;
若不符合,则属违约解除。
2.要求发包人担责。
承包人可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
赔偿已完工程价款、预期利润、设备闲置费等损失。
3.协商不成可
诉讼。
承包人
收集证据,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
主张权利。
4.防止损失扩大。
承包人需采取措施,否则扩大部分损失自担。
案情回顾:小朱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小李签订
工程合同。施工过程中,小朱单方面解除合同。小李认为小朱解除合同无依据,属于
违约行为,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并
赔偿损失,包括已完成工程价款、未履行部分的预期利润等。小朱则认为自己解除合同符合约定。双方协商无果,矛盾激化。
案情分析:1、需查看合同约定判断小朱解除合同是否有依据。若符合约定解除条件,小朱虽有解除依据,但仍需按约定承担赔偿等责任;若不符合,小朱属违约解除。
2、若小朱违约解除,小李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
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如已完成工程价款、未履行部分的预期利润、设备闲置费、人员
遣散费等。
3、小李可收集合同、施工记录、费用凭证等
证据,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
起诉讼或仲裁主张权利。
4、小李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部分的损失自行承担。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