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对涉嫌职务侵占罪量刑的具体标准针对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主要可分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确立,若行为人实施了职务侵占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附加责任;其次,若职务侵占行为涉及的金额较大,那么其所面临的刑罚将升级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作为惩罚;最后,若职务侵占行为涉及的金额极为庞大,那么行为人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并且仍需承担罚金的附加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利用职务所赋予的职权便利,将所在单位所拥有的财产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占有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者,可被视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此类犯罪行为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律制裁,同时还须缴纳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则可能需要接受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需承担相应罚金之责。

本案被告人所触犯的职务侵占罪,是指身处公司或企业等特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借助其职务身份上的便利条件,对本单位财物进行非法占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的违法犯罪行为。该罪名直接侵犯到了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完整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详尽明确的规定,详细内容可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具体条款之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当公司、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雇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自身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应归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务,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即构成职务侵占罪行。此处所谓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侵占总价值在六万元到四十万元之间的财物。

在职务侵占罪的案件审理及定罪量刑过程中,“合理支出”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主要指的是涉案人员在执行职务期间所产生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各项费用,例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等。这些支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凭证,并且必须经过所在企业或单位的正规审批程序。若在侵占所得款项中包含了上述合理支出部分,那么这将对最终确定的犯罪数额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