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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与人同居该如何认定

时间:2025.12.24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972人
律师解析:
1.婚姻存续期与人同居,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居住。
2.认定时,持续稳定居住要求共同生活有一定时长,偶尔相聚不算;
若以夫妻名义生活则构成重婚
3.认定需证据,像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照片视频等能证明持续稳定居住的材料。
4.此情况是法定离婚事由,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与小静开始同居。小丽发现后欲离婚并要求赔偿,小朱却称他与小静只是偶尔相聚,并非持续稳定共同居住,不构成婚姻存续期间与人同居。小丽拿出小朱与小静的租房合同、邻居的证人证言以及二人共同生活的照片,证明他们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且不以夫妻名义生活。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与人同居要求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本案中小丽提供的租房合同、证人证言和照片等证据,能证明小朱与小静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符合婚姻存续期间与人同居的认定条件。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法定离婚事由,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小丽有权提出离婚并要求小朱给予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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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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