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环境污染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要求犯罪嫌疑人支付的赔偿金包括修复生态环境的费用,为防止损害扩大支出的一些合理的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到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产生的损失等,均可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

对于环境污染所提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是三年的时间,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诉讼时效一般最长是不能够超过20年,具体会根据案件的类型来规定不同的诉讼时效,只有在诉讼时效里提起的诉讼才有可能获胜。

超过了行政诉讼时效3年环境诉讼还可以提出,但对于超期提出诉讼请求的情形,如果并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超期理由,那么诉讼请求虽然可能会被受理,但由于无正当理由超过时效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不予保护,故此即使请求被受理,败诉的概率也是比较大的。

我国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适用特殊规定,而不适用《民法通则》二年的普通诉讼时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提起环境诉讼有效期为三年,这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但应当自当事人知道该污染行为之日起计算,并且适用于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