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私人医院破产,
员工工资在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后支付。
员工要及时向
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供
劳动合同等能证明
劳动关系和
工资数额的材料。
2.医院进入
破产清算,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会
清算资产,按顺序偿债,员工工资优先。
财产够则全额支付,不够则按比例受偿。
3.若工资未获清偿,员工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申请仲裁或
起诉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等数人是一家私人医院的员工。该医院因
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医院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后,法院指定了管理人对医院资产进行清算。小朱等人起初不知如何处理工资问题,且担心无法拿到全额工资,与管理人就工资支付产生争议,不知自己的工资能否得到保障。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先支付职工的工资。小朱等人作为员工,需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
2、若医院破产财产足够支付,小朱等人可全额拿到工资;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将按比例受偿。若工资未获清偿,他们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
诉讼等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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