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采用欺骗或强迫方式签订
租赁合同,且损害国家利益的,
合同无效。
双方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合法利益的租赁合同无效。
表面为租赁关系,实际用于
违法活动的合同无效。
租赁用途违反环保规定等损害
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违反
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如房屋未通过消防验收就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后,取得的财产应返还;
无法返还或无需返还的
折价补偿;
过错方
赔偿对方损失,双方均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回顾:小胡将其所有但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商铺出租给小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小李租赁商铺经营餐饮,租期两年,每月租金五千元。小李支付三个月租金并装修花费一万元后,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商铺未通过消防验收,要求停止经营。小李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租金并赔偿装修损失;小胡认为合同有效,拒绝返还和赔偿。
案情分析:1、
合同效力认定: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小胡出租的商铺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违反消防管理强制性规定,因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2、财产返还与损失分担:合同无效后,小胡应返还小李已支付的三个月租金一万五千元。小李的装修损失,因双方均有过错,小胡明知商铺未消防验收仍出租,小李未核实消防情况即租赁,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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