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
诉讼费发票不能抵扣。
因为法院收的诉讼费不算
增值税应税项目,开的多是财政票据,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2.若企业把
诉讼服务外包给律所等机构,律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属增值税应税服务。
若律所开了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企业能按规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的企业与其他公司产生
法律纠纷,企业支付了一笔诉讼费,小许拿到诉讼费发票后,认为可以像其他费用发票一样进行抵扣。但财务人员告知,诉讼费发票不能抵扣。之后企业将部分诉讼服务外包给一家律师事务所,律所提供服务后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许又疑惑这笔费用能否抵扣。
案情分析:1、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开具的通常是财政票据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企业拿到的诉讼费发票不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因此小许最初认为诉讼费发票能抵扣是错误的。
2、如果企业将诉讼服务外包给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律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若律所开具了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则可以按规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所以企业拿到律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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