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偷
逃税款涉嫌
逃税罪。
纳税人若用欺骗、隐瞒手段
虚假申报或不申报,逃税数额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判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30%以上,判3-7年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2.扣缴义务人用同样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
收税款
数额较大,按前款规定处罚。
3.逃税者在税务机关追缴后,补缴税款、
滞纳金并受
行政处罚,可不追究
刑责,但5年内有逃税
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在纳税申报时,他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核查,他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五。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小朱起初拒绝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税务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小朱仍未及时履行。此前五年内,小朱曾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一次行政处罚。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其行为已涉嫌逃税罪。
2、虽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但小朱未及时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虽已受行政处罚,但由于他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一次行政处罚,不符合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条件,应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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