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补偿协议是否注明总金额,要依具体情况判断。
从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来看,注明总金额更好,它能避免后续因金额不明起争执,如商业合作违约补偿协议。
2.要是总金额难以确定,不注明也行。
当
补偿金额需根据未来情况定,可约定计算方式,如产品质量问题补偿,按实际损失算。
3.总结来说,能确
定金额就注明,无法确定约定合理计算方式也合法。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
签订合同补偿协议。小朱认为协议应注明总金额,如此双方权利义务更明确,像此前他们商业合作违约补偿就因确定了总金额,责任清晰。但小胡觉得难以确定总金额,此次补偿和产品质量问题相关,补偿金额要根据后续检测的实际损失确定,所以注明计算方式即可。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明
确权利义务角度,若能确定总金额,在合同补偿协议中注明为佳,可清晰界定双方在补偿事项中的
权利和义务范围,避免后续因金额不明产生争议,如商业合作的违约补偿协议。
2、若难以确定总金额,也可不注明,可约定合理计算方式,符合法律要求,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的补偿,补偿金额与后续检测出的实际损失相关,可约定按实际损失计算补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