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即便没有书面合同,也能通过多种方式证明买卖关系。
交易凭证,如送货单、收货单等,上面有双方或一方签字盖章,可证明交易行为。
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电子数据,涉及交易关键信息的,能作为
证据。
证人证言,比如交易时在场的第三人。
付款凭证,像银行转账记录等,体现款项往来与交易相关。
货物交付使用且对方无质量异议,也可侧面证明买卖关系。
要收集多方面证据形成证据链,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许存在买卖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小胡为证明此关系,收集了多方面证据。有送货单,上面有小许的签字;聊天记录中涉及了交易价格、数量等关键信息;还有付款凭证,体现了款项往来与交易相关。小许对货物质量无异议,且交易时有第三人在场可提供证人证言。小胡认为这些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买卖关系存在,而小许对此存疑,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胡收集的送货单、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若能相互印证,可有力证明买卖关系存在。
2、货物已交付使用且对方无质量异议,以及第三人的证人证言,都可作为佐证,增强证据链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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