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将某些情况作为
拒交物业费理由。
若物业服务企业依约提供服务,业主以未享受或无需接受相关服务拒交,法院不支持。
不过,若物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存在严重瑕疵,像卫生差、安保漏洞大等,业主有
证据证明,可作为合理抗辩理由少交或不交。
案情回顾:小朱是小区业主,以小区物业服务存在问题为由拒绝缴纳
物业费。物业公司认为已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小朱不应拒交。小朱称小区卫生清理不及时、安保存在漏洞常有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物业公司则强调卫生基本达标,安保也按规定执行,小朱不应以此为由
拖欠费用。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小朱若要以物业服务问题拒交物业费,需证明物业公司存在严重
违约行为且影响其正常生活。
2、若小朱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卫生、安保等服务义务,其拒交物业费的主张可能会得到支持;反之,若
证据不足,小朱需承担支付物业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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