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购房者遇到以下情况可拒绝
收房:
房屋“两书一表”不全,意味着可能未通过必要验收,质量没保障。
开发商无故
延期交房,经催告超三个月仍未交付。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问题,像墙体开裂等,可找专业机构鉴定。
实测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3%,可按约定处理或拒收。
房屋不满足合同其他交付条件,如擅自变更规划、未配相关设施等。
案情回顾:小朱与开发商签订
购房合同。交房时,小朱发现开发商未能提供《住宅质量
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且房屋墙体有明显开裂现象。同时,开发商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小朱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未交付。另外,实测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了3%。小朱因此拒绝收房,与开发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未取得“两书一表”,表明房屋可能未通过必要验收,质量缺乏保障,小朱有权拒绝收房。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未交付,小朱拒绝收房合理合法。
3、房屋墙体开裂属于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小朱可通过专业检测机构鉴定后拒绝收房。
4、实测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小朱有权按合同约定处理,也可选择拒绝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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