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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了哪些情节可免罚或不判刑罚

时间:2026.10.27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处罚 阅读:1163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情节可免罚或不判刑罚。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不用判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免予刑事处罚。不过,会根据案件不同情况,让犯罪人接受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能减轻或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以及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都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共同犯罪中,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按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果遇到涉及上述情节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共同盗窃某店铺财物。行动中,小朱是主谋,小李被小朱胁迫参与,小胡是从犯。盗窃得手后,小胡因害怕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小朱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而小李则在警方追捕时为躲避危险,抢了路人小许的自行车骑行逃离现场。后来,警方侦破此案,小朱、小李和小胡均归案,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案情分析:

1、小胡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且在案件中是从犯,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且犯罪较轻的以及从犯,可免除处罚。
2、小李被胁迫参加犯罪,同时为躲避追捕抢自行车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小许财物被抢的损害,但应按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此次盗窃案中若小朱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认为是犯罪;若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免予刑事处罚,但可能会有训诫等其他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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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合同事务张雯雯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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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张雯雯律师,女,1988年生,法学硕士。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个人发表2篇学术论文由CNKI中国知网收录。硕士毕业后于云南星震(芒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与执业,担任主任助理及律师,专职办理婚姻家庭、民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2016年12月加入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12月作为总所派驻至云南宏鑫(瑞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瑞丽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2025年5月作为总所派驻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盈江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 曾任及现任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德宏州公安局等多家行政单位、企业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期间,参与协调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芒市糖厂职工维权事宜、蔗农索要甘蔗款事宜。受邀至三台乡政府、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德宏州**宣传部、芒市总工会、芒市妇联、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德宏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多场法律宣传讲座。 2019年9月25日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评选为“云南省首届法援好人”;2019年5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6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云南省律师协会评选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先进个人。” 2)专长: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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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雯雯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云南德宏,认证执业律所是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行政类、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313473201,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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