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精选解答 > 行纪合同里义务不履行该怎么处理

行纪合同里义务不履行该怎么处理

时间:2026.10.27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287人
律师解析:
行纪合同中,一方不履行义务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理。
要是行纪人不履行义务,委托人有应对办法。行纪人没按约定买入或卖出委托物,委托人能要求其继续履行,按约定完成交易。行纪人因过错致使委托物损坏、灭失,要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行纪人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等信息,委托人可要求其赔偿损害。
若委托人不履行义务,行纪人也享有权利。委托人不按约定支付报酬,行纪人对委托物有留置权,能通过拍卖、变卖委托物优先受偿。委托人不及时受领委托物或取回不能卖出的委托物,行纪人经催告后,可依法提存委托物。
遇到义务不履行问题,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若合同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若未约定仲裁条款,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委托小胡作为行纪人买入一批特定货物。小胡未按约定时间和条件买入委托物,且小胡在保管委托资金期间因自身疏忽导致部分资金损失。同时,小朱在小胡完成部分工作后拒绝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双方就各自义务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小胡作为行纪人,未按约定买入委托物,小朱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责任,即按约定完成该批货物的买入交易。小胡因自身过错导致委托资金损失,需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赔偿小朱相应资金损失。
2、小朱不按约定支付报酬,小胡对委托物(若有的话)或对应资金享有留置权,可通过拍卖、变卖委托物或使用对应资金优先受偿报酬。双方若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无仲裁约定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周口合同事务付文杰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84人 执业5年
专长:

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优势:

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河南溵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电话:

199-1341-7778

律师简介:本人及团队长期在周口地区及周边进行工作,擅长刑事辩护及各类民事纠纷处理,有丰富的执业实务经验,可以与相关人员做到及时沟通,我们秉承“效率、诚信、负责”理念,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就职律师事务所:河南溵川律师事务所。业务擅长:刑事辩护、民事纠纷(继承、婚姻)、交通事故人伤、车损纠纷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工资报酬、社会保险企业法律事务(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等)、人身损赔偿。

更多>
付文杰律师,已执业5年,执业地区为河南周口,认证执业律所是河南溵川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991341777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