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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协议作废是否得签终止协议

时间:2026.10.21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终止 阅读:1491人
律师解析:
原协议作废不一定要签终止协议。协议作废即协议效力终止,按照《民法典》,当事人协商一致就能解除合同,让原协议失去约束力。
签终止协议是个明确规范的办法。签了终止协议,能清楚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详细说明原协议作废的原因、时间,以及后续事项怎么处理等,能有效避免以后产生争议。在涉及重要交易或复杂权利义务关系时,签终止协议更稳妥。
不过,签终止协议不是原协议作废的必要条件。要是当事人没签终止协议,但通过明确意思表示或实际行动表明原协议作废,且双方达成一致,原协议也能终止。比如一方提出协议作废,另一方明确同意,双方之后也不按原协议履行,原协议就会失去效力。
要是想确保原协议作废的确定性,避免潜在法律风险,建议签订终止协议。要是情况简单,双方对协议作废没争议,不签也行。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何签订了一份商业合作协议。一段时间后,小朱觉得合作无法继续,向小何提出原协议作废。小何口头表示同意,此后双方都未再按原协议履行。但小朱担心原协议未正式终止会有隐患,认为应签终止协议;小何则觉得双方已达成共识,没必要签。由此二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使原协议不再具有约束力。本案中小朱提出协议作废,小何同意,双方后续也未按协议履行,可认定双方达成原协议作废的一致意思。
2、签终止协议是明确规范的方式,能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终结,避免日后争议。若涉及重要交易或复杂权利义务关系,签订较稳妥。本案若合作关系简单,双方对协议作废无争议,不签终止协议原协议也可终止;若想确保确定性、避免潜在法律风险,可签订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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