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经营纠纷精选解答 > 原股东往来款能否算作投资款

原股东往来款能否算作投资款

时间:2026.10.21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纠纷 阅读:981人
律师解析:
判断原股东往来款能否算作投资款,要结合具体情况。往来款和投资款法律性质不同。往来款是股东与公司日常业务资金收付,像借款、代付款;投资款是股东为获公司股权投入的资金。
判断关键看相关证据。有明确书面文件,如股东协议、增资协议,把往来款约定为投资款,且符合公司增资或股权受让程序,经过股东会决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法律上可认定为投资款。
没有书面约定,要综合考量其他因素。资金流入公司财务记为“实收资本”,倾向认定为投资款。股东当时意思表示也很重要,沟通记录显示本意是增加投资等,可作为参考。公司后续对股权的处理也有价值,按增加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参与决策等,能佐证是投资款。
若缺乏有力证据,只是单纯资金往来,难以认定为投资款,更可能是普通债权债务关系。建议股东若想将往来款作为投资款,应签订书面协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保留好沟通记录等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原股东,其与公司有资金往来。小朱认为这笔往来款应算作投资款,从而增加自己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但公司其他股东小何、小许等认为这只是普通的资金往来,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小朱和其他股东对该款项性质存在争议,双方各执一词,遂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从法律性质来看,往来款通常是基于日常业务的资金收付,投资款是为取得股权的投入。判断该往来款是否为投资款,关键在于证据。若有如股东协议等书面文件,明确约定款项为投资款,且符合公司增资等程序要求,可认定是投资款。但本案中未提及有此类书面约定。
2、若缺乏书面约定,则需综合考量。如资金财务记账方式,若记为“实收资本”倾向认定为投资款;股东意思表示,若沟通记录显示本意是增资也算;公司后续股权处理,按增加股权比例分配利润等也可佐证。若缺乏这些有力证据,仅为单纯资金往来,一般难以认定为投资款,更可能是债权债务关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