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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住一起的兄弟,财产怎样认定

时间:2026.10.1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83人
律师解析:
和长期住一起的兄弟进行财产认定,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
先说个人财产。按照《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都属于个人财产。要是兄弟各自通过劳动拿到工资、继承明确由个人继承的遗产、接受明确给自己的赠与财物,这些财产归属清晰,属于各自个人财产,不会因为长期共同居住就改变所有权性质。
再看共有财产。要是兄弟双方共同出资买了房产、车辆等,或者共同经营有了收益,没明确约定时,一般按出资额确定共有份额;确定不了出资额的,就视为等额享有。对于共同生活期间的债权债务,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不是共有债权债务。有证据证明是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产生的,通常认定为共有;要是仅以个人名义且没用于共同事务,就是个人债权债务。
在实践中,建议兄弟之间签个财产协议,明确各自财产范围和共有财产情况,这样能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是长期住在一起的兄弟。小朱通过劳动获得工资,还继承了明确由他个人继承的遗产;小胡接受了明确赠与给他的财物。同时,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车,但未明确约定份额。后来两人因财产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车应按出资额分配,小胡则觉得应平均分配,且对于小朱个人名义的债务性质双方也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

1、小朱的工资、继承的遗产以及小胡接受的赠与财物,依据《民法典》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共同居住改变所有权性质。
2、对于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在没有明确约定时,需根据出资额确定共有份额,若不能确定出资额,则视为等额享有。
3、关于小朱个人名义的债务,要结合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判断是个人债务还是共有债务,有证据证明用于共同事务的为共有债务,反之则为个人债务。建议兄弟间签订财产协议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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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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