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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持续期间的债务该由谁负担

时间:2026.10.15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62人
律师解析:
婚姻持续期间的债务负担,要分不同情况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负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务,都算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能向夫妻任何一方要全部债权。一方偿还后,可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
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负债,且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一般不算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方自行负担。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算共同债务。
司法实践里,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要综合考虑债务用途、金额大小、夫妻经济状况等因素。要是双方对债务负担有争议,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和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50万元,未告知小丽。借款到期后,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小丽认为该债务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不应由自己承担。小朱则称部分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决定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小朱借款未获小丽共同意思表示,需判断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2、若小胡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不能证明,一般由小朱自行负担。法院会综合债务用途、金额大小、夫妻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认定该债务性质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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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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