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违约精选解答 > 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方式是怎样的

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方式是怎样的

时间:2026.10.03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违约 阅读:1197人
律师解析:
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方式一般有约定和法定两种。
先说约定方式。物业合同双方可在合同里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比如,物业服务企业没按约定提供服务,像没按时清扫公共区域、没及时维修设施设备,就要承担减少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要是业主没按时交物业费,就得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天数乘以一定比例计算。明确约定能让双方清楚违约后果,增强合同约束力。
再说法定方式。要是合同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就依据《民法典》等法律确定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要赔偿对方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另外,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还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有瑕疵,可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采取补救措施改进。

案情回顾:

小许所在小区的物业与业主签订了物业合同。在服务过程中,物业未按时清扫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也未及时维修。同时,小许等部分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要求小许支付违约金,小许则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绝,双方就违约责任的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合同中若有明确约定,物业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应承担减少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需支付违约金。双方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若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依据《民法典》,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此外,物业服务有瑕疵,可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采取补救措施。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苏州合同事务施亚军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301人 执业10年
专长:

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优势:

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话:

18921999995

律师简介:施亚军律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四川大学,专业方向为刑事诉讼,师从于中国刑事诉讼法泰斗,左卫民教授,有扎实充分的法律理论功底,严谨认真的治学工作态度,主要执业方向为:刑事案件、不动产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等。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五大创始机构之一,连续六年蝉联英国律师杂志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连续五年蝉联亚洲法律杂志亚洲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年来,已累计为350000多家海内外企业提供高度满意的法律服务。 2020年8月,盈科律师事务所蝉联The Lawyer“亚太地区律所100强榜首。此前,盈科也多次获得亚洲法律杂志(ALB)、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等知名法律媒体或权威评级机构授予的奖项。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是盈科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成立的第81家分所,是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直接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律所面积达2400余平米

更多>
施亚军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江苏苏州,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921999995,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