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清算时,通知欠款人是必要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要接管
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清理
债权债务。
对于欠款人,也就是债务人,管理人要及时书面通知其向管理人
清偿债务。公司进入
破产清算,需全面清理资产来公平清偿全体
债权人。欠款人的
债务是
破产财产一部分,及时通知还款,能有效回收资金,增加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保障债权人利益。
要是欠款人收到通知后对债务有异议,可以向管理人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通过
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欠款人收到通知后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清偿债务,管理人可通过法律手段
追讨,比如
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公司管理人,该公司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小许接管公司财产、印章和相关资料后,发现小朱欠公司一笔债务。小许书面通知小朱向其清偿债务,但小朱收到通知后,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清偿债务,小许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追讨。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人
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需接管债务人财产等资料并清理债权债务,对于欠款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其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本案中小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公司进入破产清算要全面清理资产以公平清偿债权人,小朱的债务属于破产财产一部分,及时还款能增加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小朱既不提出异议又不清偿债务,小许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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