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破产清算精选解答 > 若企业倒闭,之前存在企业的钱怎么办

若企业倒闭,之前存在企业的钱怎么办

时间:2026.09.23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288人
律师解析:
企业倒闭一般要走破产清算程序,企业里的钱按以下规则处理。
要是这笔钱属于企业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顺序清偿。第一,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还有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面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要是这笔钱不是企业资产,是别人寄存在企业的,寄存人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管合同的规定,向破产管理人要求取回。破产管理人审查核实后,要把钱返还给寄存人。
实际操作时,要及时关注企业破产清算进展,向破产管理人申报相关权益,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要是对具体处理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许所在企业倒闭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小何的一笔钱存于该企业,小何认为这是自己寄存的钱,应依据保管合同取回;而企业破产管理人初步认定这笔钱属于企业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何不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

1、若这笔钱属于企业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先职工权益、再社保税款、最后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
2、若这笔钱是小何寄存于企业的,小何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保管合同的相关规定,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回。破产管理人审查核实后,应将钱返还给小何。小何需及时关注企业破产清算进展,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权益,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