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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民政局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签

时间:2026.09.2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00人
律师解析:
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书一般在申请离婚登记时签署。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一起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时,双方要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好,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这是办理离婚登记必需的材料,要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签好离婚协议书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和协议书。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三十天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反悔,就能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双方得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给大家的建议是,签离婚协议书前,要充分沟通,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切实可行。冷静期内,慎重考虑离婚决定。冷静期结束后,记得按规定时间去申请发离婚证,避免耽误。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他们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申请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然而,在三十日冷静期内,小朱反悔想要撤回申请,小李则坚持要离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这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流程。小朱和小李按此流程进行申请和签署协议,符合规定。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所以小朱在冷静期内反悔要求撤回申请是其合法权利,小李不能强制小朱继续进行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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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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