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判决书下达后,一般不能再做诉中
财产保全,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执行前保全或
执行措施。
诉中财产保全是在
诉讼过程中采取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执行,避免财产受损。判决下达标志着
诉讼程序基本结束,所以通常不再适用诉中财产保全。
要是
判决书生效了,还没进入
执行程序时,
债权人发现
债务人有转移、
隐匿财产等行为,可能让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或执行困难,债权人能向
执行法院申请保全措施。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依职权对
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
强制执行,以此实现债权人权益。
总之,判决书下达后虽不能进行诉中财产保全,但债权人可在不同阶段,通过执行前保全或执行程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发生
债务纠纷,法院审理后下达判决书。判决下达后,小朱发现小胡有
转移财产的迹象,小朱想进行诉中财产保全,但小胡认为判决已下达不能再进行诉中财产保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诉中财产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保障生效判决执行或避免
财产损失采取的措施,判决下达意味着诉讼程序基本结束,通常不能再进行诉中财产保全。
2、若判决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如小朱发现债务人如小胡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可能使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可向执行法院
申请执行前
保全措施。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可依职权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
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债权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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