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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二审后,满足什么条件能再审

时间:2026.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325人
律师解析:
抚养权二审判决后申请再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可申请再审。这里的新证据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能对抚养权归属产生实质影响。
要是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当事人可申请再审。比如确定抚养权归属时,对双方经济状况、孩子生活环境等关键事实认定缺乏足够证据支撑。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若二审适用有关抚养权法律条文出错,导致判决结果不合理,就属于这种情况。
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依法应回避的审判人员没回避,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当事人可申请再审。
若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当事人也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证据等特定情形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建议当事人在申请再审时,先收集好相关证据,确保符合再审条件,再向法院提出申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离婚后,法院二审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小胡。小朱认为二审判决有误,欲申请再审。小朱称自己发现了新证据,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找到的,能证明孩子跟自己生活更有利;还指出原判决在认定双方经济状况和孩子生活环境等关键事实时缺乏证据;同时觉得二审适用法律存在错误,导致判决结果不合理。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这里新证据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且能实质影响抚养权归属的,小朱若能证明新证据符合此要求,可申请再审。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小朱指出关键事实认定缺乏证据支撑,满足此条件也可申请。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小朱认为二审适用法律错误致判决不合理,符合申请再审条件。
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若因新证据等特定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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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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