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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想离婚,离婚协议应包含些什么

时间:2026.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852人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它包含这些内容:
先说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这得明确双方是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这是核心要素之一。
接着是子女抚养问题。要确定子女抚养权归谁,也就是离婚后孩子跟哪一方生活。还要明确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同时,要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像探视时间、方式等。
财产分割方面,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像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明确财产分割方式。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得在协议里注明。
债务处理上,要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明确双方承担的债务份额。一方的个人债务,要注明由该方自行承担。
另外,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协议达成后,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两人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中,两人虽表明自愿离婚,但在子女抚养上,小朱要求获得抚养权且小丽支付高额抚养费,小丽则认为自己也有能力抚养且抚养费过高;财产分割时,对于一套婚后购买的房产归属产生分歧,小朱觉得应归自己,小丽认为应平分。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协议需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内容。小朱和小丽已表明自愿离婚,但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未达成一致,不符合离婚协议应协商一致的要求。
2、离婚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两人应重新协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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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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