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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没贴标签,能不能要求赔偿

时间:2026.09.07 标签: 损害赔偿 消费权益 阅读:1382人
律师解析:
赠品没贴标签能不能要求赔偿,得看具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规定,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要保证质量。就算赠品是免费送的,也得符合质量要求和相关标准。
要是赠品没贴标签,可能违反产品标识的规定。像没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者这些信息,会影响消费者对赠品的了解和使用,还可能存在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让商家担责。
要是因为赠品没贴标签,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比如不了解使用方法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消费者能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规定,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像医疗费、财产损失等。
不过,如果赠品没贴标签没给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害,只是标识有瑕疵,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完善标签信息,一般不能直接要求赔偿。要是商家拒绝完善,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商场购物时获赠一款商品,但该赠品未贴标签,小朱认为这影响了自己对赠品的了解和使用,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于是要求商场给予赔偿。商场则认为赠品本身是无偿提供,未贴标签虽有瑕疵但未对小朱造成实际损害,不应赔偿。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保证质量,赠品也需符合质量要求和相关标准。赠品未贴标签可能违反产品标识相关规定。
2、若因赠品未贴标签导致小朱权益受损,如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小朱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要求商场赔偿损失。但此次赠品未贴标签未对小朱造成实际损害,仅存在标识瑕疵,小朱可要求商场完善标签信息,若商场拒绝,小朱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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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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