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效力精选解答 > 合同导致人身伤害,怎么会无效

合同导致人身伤害,怎么会无效

时间:2026.09.01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1048人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里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即合同若约定一方对另一方的人身伤害免责,该条款不具法律效力
合同关系中,当事人虽可自行约定权利义务,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生命健康权是受法律保护的重要基本人权。若合同约定一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无需担责,这违背了法律保护人身权益的基本精神,所以法律判定此类条款无效。
比如在高风险活动合同中,组织者可能会写“参加者发生任何人身伤害,组织者概不负责”。若参加者因组织者过错受到人身伤害,此免责条款无法免除组织者责任,受伤害方仍有权要求组织者承担赔偿责任
当合同存在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内容时,这部分内容无效,受伤害方的合法权益仍受法律保障。若遇到这种情况,受伤害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与对方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组织了一场高风险户外活动,并与参加者小丽签订合同,合同中写明“参加者发生任何人身伤害,组织者概不负责”。活动过程中,因小许组织安排失误,小丽不幸受伤。小丽要求小许承担赔偿责任,小许却以合同免责条款为由拒绝。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小许与小丽签订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违反了法律保护人身权益的基本精神,不具有法律效力。
2、人的生命健康权是受法律保护的重要权利,当事人在合同中不能通过约定免除对他人人身伤害的责任。所以,小丽有权要求小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新乡刑事辩护郭睿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367 执业9
专长:

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事务

优势:

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话:

13460499900

律师简介:郭睿律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郭睿律师坚持“诚信、专业、严谨”的工作理念,“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在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案件,获得了委托人、顾问单位等各类客户的高度评价。郭睿律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业务学习,2019年4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第四期)”。郭睿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活动,送法进校园,给学生开展法治讲座。 郭睿律师承办的典型的案例有: 1.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不予起诉。 2.王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检察院不予起诉。 3.林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经过多次与承办警官沟通,在批捕前公安予以了取保,取保到期后,林某被解除取保。 4.吴某涉嫌强奸罪,经过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吴某被检察院不批捕后取保,取保到期后解除取保。 5.万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取保到期后解除取保。 6.刘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对刘某适用了缓刑。 7.丁某制作盗版游戏侵犯著作权罪,经过积极辩护,四名被告人只有丁某被适用了缓刑。 8.董某等人入室盗窃案,一审时其未委托律师,一审法院判决董某有期徒刑四年,之后除了董某以外的其他被告人提出了上诉。二审接受董某家属委托后,经过辩护,二审改判董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人维持原判。 除了以上案件,郭睿律师承办的其他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获得了当事人的满意和认可。

更多>
郭睿律师,已执业9年,执业地区为河南新乡,认证执业律所是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事务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460499900,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