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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过高违约金,具体标准究竟是多少

时间:2026.08.27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违约 阅读:851人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适当减少时,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后作出裁决。
司法实践里,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通常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里的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减少,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
举个例子,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100万元实际损失,违约金一般不应超130万元。要是违约金明显高于这个标准,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但这不是绝对的,不同案件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像合同履行程度较高、违约方过错较小等情况,就算违约金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也可能不会大幅调整。
遇到违约金过高问题,违约方要积极收集实际损失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减少请求。同时,要充分说明合同履行情况、自身过错程度等因素,争取合理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后小朱违约,小李要求小朱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违约金过高,主张减少。经核算,小李因小朱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80万元,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120万元,双方就违约金是否过高及是否应调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是否减少违约金。
2、司法实践中,一般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认定“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小李实际损失80万元,其130%为104万元,约定的120万元违约金超出该标准。但不同案件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合同履行程度较高、小朱过错较小,即便违约金超损失百分之三十,也可能不会大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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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唐雪榕律师,广州人,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唐雪榕律师本科学医,后跨专业考取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接受系统的法律专业训练及研学后于2006年硕士毕业,并自此开始从事律师行业。唐雪榕律师执业十多年来,主要从事医疗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唐雪榕律师处理的案件上千件。经过了十几年的锤炼,唐雪榕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精湛的诉讼技巧,同时唐律师拥有优秀的语言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在每件案件中为每个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专业的法律代理服务,维护了每个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一致得到委托人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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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雪榕律师,已执业18年,执业地区为广东广州,认证执业律所是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医疗纠纷、行政类、公司经营、婚姻家庭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560308603,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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