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该如何去解除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该如何去解除

时间:2026.08.2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84人
律师解析: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解除方式。
约定解除指合同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解除条件,条件达成时,一方或双方可按约定解除合同。像合同约定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办产权过户手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方按合同程序通知卖方,合同就解除了。
法定解除依据法律规定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这些情况: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等。
通过法定解除合同,主张解除的一方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若通知载明债务人一定期限不履行债务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未履行的,合同自通知载明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
不管是约定解除还是法定解除,都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通知对方的凭证,防止后续出现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小胡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否则小朱有权解除合同。然而,小胡到期未办理。同时,小胡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可能不履行主要债务。小朱决定解除合同,通知了小胡,但小胡对解除合同有异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可依据约定解除合同,因小胡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小朱按约定程序通知小胡后合同可解除。
2、小胡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小朱通知小胡解除合同,若小胡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3、小朱应注意保存通知小胡的相关凭证等证据,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北京合同事务胡雨薇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1754 执业9
专长:

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优势:

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电话:

13911097553

律师简介:胡雨薇律师,作为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法学界“五院四系”之一的西南政法大学。自 2017 年执业以来,胡雨薇律师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企业家犯罪、职务犯罪等刑事案件,此外,还专注于处理刑民交又案件以及重大商事诉讼案件。在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案件,凭借其专业高效的办案水平,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信任。 部分成功案例: 1.最高层督办涉黑案中,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无罪) 2.督办涉恶案件中,韩某某涉嫌非法拘禁、高利转贷、骗取贷款案(摘掉恶势力的帽子,刑期实报实销) 3.巢某某开设赌场罪案(批捕后取保、缓刑) 4.许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取保) 5.某政法委副书记受贿案(二审改判缓刑) 6.张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案件(取保、无罪) 7.徐某集资诈骗案(一审无期,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 8.张某某涉嫌诈骗案(取保) 9.侯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一审 12 年半,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 10.刘某涉嫌诈骗罪案件(取保后撤案) 11.王某盗窃罪案件(取保) 12.薛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取保、无罪) 13.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取保、无罪) 14.陈某涉嫌强奸罪案件(取保、无罪) 15.郑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批捕后取保、缓刑) 16.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取保、缓刑),又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再次取保、缓刑)

更多>
胡雨薇律师,已执业9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诉讼仲裁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911097553,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