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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隐瞒已婚交往,花的钱该怎么算

时间:2026.08.1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62人
律师解析:
女方隐瞒已婚事实和他人交往还花了对方钱财,处理方式得看钱财性质。
要是钱财是赠与性质,通常赠与完成就不能随便撤销。不过像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比如彩礼、贵重首饰这类,因为女方隐瞒已婚事实,结婚目的实现不了,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按照《民法典》规定,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没达成,赠与行为能撤销。
如果钱财是借款,有借条或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关系,赠与方有权让女方还钱。就算没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事实,也能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要是女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钱,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诈骗罪。这时,赠与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女方刑事责任,还能要求返还被骗的钱财。
赠与方要收集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等相关证据。可以先试着和女方协商,让她返还钱财。要是协商不成,就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交往期间,小丽隐瞒已婚事实。交往中,小朱赠与小丽彩礼和一些贵重首饰,还借了一笔钱给小丽。后来小朱得知小丽已婚,要求小丽返还彩礼、首饰及借款,小丽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赠与的彩礼和贵重首饰,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因小丽隐瞒已婚事实导致结婚目的无法实现,依据《民法典》,小朱可要求小丽返还。
2、对于借款,若有借条或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小朱有权要求小丽偿还。
3、若小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未婚事实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可能构成诈骗罪,小朱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小朱应收集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等证据,先与小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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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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