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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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全即财产保全,是法院为保证判决执行对当事人车辆采取限制处分措施。其流程为:一是申请,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时,可在诉前向相关法院申请,提交申请书与担保材料;二是提供担保,法院责令提供的须提供,数额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三是裁定,法院48小时内裁定,采取措施立即执行;四是若30日内不诉讼或仲裁,法院解除保全。

车祸过去一年打官司,首先要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费用票据等。然后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应解除保全。车辆保全一个月对方未起诉,可向法院提交解除申请,申请时需提交证明对方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相关材料。法院审查确认后会作出解除裁定,通知相关部门办理解除手续,之后便可正常使用和处置车辆。

当面临对方起诉租车费用的情况,首先要积极收集证据,比如租车合同、费用支付凭证等。若租车事实属实且费用合理,应积极协商还款;若存在争议,如费用计算有误、租车服务未达标等,可在法庭上提供证据进行抗辩。

发生交通事故一年后仍可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即便事故已过去一年,只要未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当事人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