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后悔婚能撤销吗
时间:2026.08.08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351人
律师解析:
女方
离婚后复婚,若要撤销该婚姻,得看是否符合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有两种情况。一是因
胁迫结婚,受胁迫一方能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请求撤销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请求撤销,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有
重大疾病,应在
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若不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要是女方
复婚时不存在上述法定
可撤销情形,只是单纯后悔,就不能撤销婚姻。要是符合其中一种情形,女方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之诉。法院审理查证属实后,会依法撤销该婚姻,且婚姻自始无效。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离婚后又复婚。复婚后小朱后悔,想撤销该婚姻。小李认为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不应撤销。小朱称复婚时小李存在胁迫行为,但小李否认。双方就能否撤销婚姻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之诉。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撤销婚姻有两种情形,一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二是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
2、若小朱能证明复婚时存在胁迫行为,或小李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且在规定时间内提
起诉讼,法院查证属实会依法撤销婚姻,婚姻自始无效。若不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仅因小朱后悔则不能撤销婚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