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欠钱不还能不能找
担保人还钱,得看具体情况。
先说一般
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一般保证的保
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没经过审判或
仲裁,且
债务人财产经依法
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
债务前,有权拒绝向
债权人承担
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得先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
追讨,等确定债务人确实
无力偿还了,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
再看
连带责任保证。当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
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也能请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也能直接找连带责任保证人还钱。
另外,
保证期间也很重要。要是债权人没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向保证人
主张权利,保证人就不用承
担保证责任了。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时间段,不会中止、中断和延长。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保证期间,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债权人要先确定保证类型,在保证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小许向小朱借款10万元,小胡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小许未还钱。小朱找到小胡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小胡认为自己不应直接还钱。双方产生争议,争议焦点在于小胡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以及是否在保证期间内。
案情分析:1、若小胡为一般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朱需先通过法律途径向小许追讨,在小许确实无力偿还时,才能要求小胡承担保证责任。
2、若小胡为连带责任保证,小朱既可以找小许还钱,也可以直接找小胡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同时要查看保证期间,若小朱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向小胡主张权利,小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若
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