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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要怎样分配

时间:2026.07.31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013人
律师解析:
同居期间财产分配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双方在同居时对财产有约定,那就按约定来。这是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
要是没约定,对于同居期间双方一起获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通常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像按出资比例买的房产,就按各自份额分割。不能证明按份共有的,就认定为共同共有,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合理分配。
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一般是个人财产,归该方所有。
分割财产时,要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遵循公平原则。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适当帮助。
要是双方就财产分割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小朱认为自己出资较多,应按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属于按份共有;而小丽则觉得两人共同生活,应认定为共同共有,平均分割。此外,小朱在同居期间继承了一笔遗产,小丽主张该遗产也应作为共有财产分割,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对于房产,若小朱能证明是按份共有,应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若不能证明,则认定为共同共有,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2、小朱在同居期间继承的遗产,一般属于其个人财产,小丽主张分割缺乏法律依据。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同时会考虑照顾妇女利益及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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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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