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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女方转给男方的钱能要回吗

时间:2026.07.3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24人
律师解析:
婚外情女方转给男方的钱能否要回,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这笔钱是女方个人财产,转账时是出于赠与的想法,一旦转过去,赠与行为基本就生效了,一般要不回来。不过,要是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女方能在法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让男方把钱还回来。
要是这笔钱属于女方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没经过配偶同意,就把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转给男方,这可能损害配偶的财产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是因为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和另一方商量好。这种情况下,女方配偶可以以女方无权处分为由,去法院起诉让男方还钱。因为男方拿到这笔财产没有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总之,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女方配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要是女方个人财产,又没有撤销的情形,通常就很难要回来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发生婚外情,期间小朱多次给小胡转账。小朱的配偶小丽发现后,认为这些转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未经其同意转给小胡,损害了自己的权益,要求小胡返还。小胡则称部分款项是小朱个人财产且是赠与,不应返还。

案情分析:

1、若转账款项是小朱个人财产且是赠与意思表示,赠与行为完成后一般生效,通常不能要回。但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小朱可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小胡返还。
2、若转账款项属于小朱与小丽的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未经小丽同意擅自大额转账,损害了小丽财产权益,小丽有权以小朱无权处分为由起诉小胡返还,因为小胡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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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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