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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超市摔骨折,责任认定怎么做

时间:2026.07.28 标签: 损害赔偿 公共安全 阅读:1101人
律师解析:
人在超市摔骨折,责任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判断。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对顾客有安全保障义务,要保证经营场所设施安全、地面防滑等,避免顾客受损害。
要是超市有过错,像地面湿滑没设警示标识、通道有障碍物等致顾客摔倒骨折,超市要担侵权责任。比如超市清洁后地面有水渍,没及时清理还没放“小心地滑”标识,顾客滑倒,超市明显有过错,要对顾客损害负责。
顾客自身有过错也影响责任认定。若顾客在超市奔跑、嬉戏,没注意自身安全摔倒,顾客自己要担一定责任。
若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比如超市地面有少量水渍且已设警示标识,顾客因看手机没留意标识摔倒,双方可能按比例分担责任。
发生这种情况后,顾客要及时固定证据,像拍照、录像记录现场,保留就医凭证。若双方就责任承担和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顾客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责任认定和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在超市购物时不慎摔倒骨折。经调查,超市清洁后地面有水渍,仅设置了不显眼的“小心地滑”标识,而小朱当时正专注看手机未留意标识。小朱认为超市未清理水渍应负主要责任,超市则觉得小朱自身看手机未注意安全也有过错,双方就责任承担和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虽设置了警示标识,但未及时清理水渍,存在一定过错。
2、小朱自身看手机未留意标识,未注意自身安全,也存在过错。所以双方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责任认定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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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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