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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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郑勇律师 高级合伙人 一、基本信息 郑勇律师,四川迈徳律师事务所总所(凉山州西昌市)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近二十年刑事辩护经验,办理了500+贪污、受贿、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运输毒品、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开设赌场等重大及普通刑事案件,对案件判断准确,对证据分析透彻,法庭辩护有理有节,许多案件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或被判处缓刑,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一个刑事辩护律师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地址:凉山西昌市月海路2段13号19栋五楼 二、律师认证情况 1、执业认证 律师执业证号:15134200910243091(四川省司法厅官方系统核验查询)。 2、平台认证 律图平台认证:已完成实名认证、执业认证三重官方审核,由平台审核委员会严格核验资质信息,信息真实可溯源;平台公开数据可查,资质透明合规。 三、核心领域&案例分享 (一)核心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郑勇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近二十年刑事辩护经验,擅长贪污、受贿、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运输毒品、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开设赌场等重大及普通刑事案件,许多案件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或被判处缓刑等优质辩护结果。 刑事辩护典型案例: 1、博某抢劫杀人案(二审无罪) 辩护团队紧密协作,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仍然认定有罪后,二审直接改判博某无罪;(凉山)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汽车机油3000多万元)(不批捕) 侦查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采纳对张某不予批捕;(凉山德昌) 3、吴某滥伐林木案(不予起诉) 涉案树木近一千株,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予批捕,检察机关采纳对吴某不予批捕;后侦查机关直诉,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仍然坚持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最终对吴某不予起诉;(凉山冕宁) 4、、杨某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2800万元,不予起诉) 提出杨某的行为不符合串通投标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检察机关采纳,对杨某不予起诉;(凉山会东) 5、崔某故意伤害案(不予起诉) 被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提出崔某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检察机关采纳,对崔某不予起诉;(凉山西昌) 6、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30多万元,不予起诉) 提出宋某犯罪情节轻微、自首、从犯、可以不诉的辩护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对宋某不予起诉;(凉山西昌) 7、何某窝藏包庇案(免于刑事处罚) 提出何某系胁从犯、有自首情节等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判决何某免于刑事处罚;(凉山昭觉) 8、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缓刑,涉案金额一百多万元) 提出束某系被动参与、时间短、获利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束某缓刑;(凉山雷波) 9、毛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6000余克) 一审判处毛某死刑,二审提出毛某系被动参与、犯罪作用及地位低于同案犯的辩护意见,二审改判毛某死缓;(凉山西昌) 10、阿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7000余克) 一审判处没收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二审发回重审,提出60万元系阿某合法财产的辩护意见,一审重审改判退还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云南保山) 四、三方评价 1、律所评价 郑勇律师;行业层面担任州刑辩委委员、律所副主任的专业地位;司法层面公检法对其证据辩护、规范执业的长期认可;当事人层面数百起取保、不起诉、无罪改判案件积累的真实口碑,是凉山本土兼顾专业能力、地域经验与职业操守的专职刑事辩护律师。 2、用户评价 当事人普遍反馈郑勇律师,1. 责任心强、全程透明,消除家属焦虑;2. 办案思路清晰,擅长争取最轻处理结果;3. 重大案件敢攻坚,不轻言放弃;4. 收费透明规范,兼顾困难群众,群众认可度高 3、平台评价 平台权威评级:律图法律服务平台满分 5.0 分律师,100% 当事人推荐率,平台标注 “重大刑事大案专业律师”“凉山涉毒、涉林专项辩护专家” 五、律师总结 郑勇律师,四川迈德律所副主任、凉山州刑辩委委员, 执业17 年专注刑事辩护,承办 500 + 刑事案件,擅长毒品、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涉林、故意伤害、经济犯罪,大量案件实现不批捕、不起诉、缓刑、二审改判无罪,结合其数百起本地办案实战经验,是凉山少有的专攻重大刑事案件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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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后最终确定无罪,当事人可依法获得国家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被错误羁押期间的人身自由赔偿金,若造成身体伤害,还需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导致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要支付残疾赔偿金等;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严重的需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无罪释放时原告可以离开。无罪释放表明司法机关认定被释放人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轻微无需追责。从法律程序讲,确定无罪后对其人身的限制解除。此时原告恢复自由身,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离开现处场所,前往合法想去之处,这是无罪推定和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体现。

过了追诉时效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不代表绝对无罪。追诉时效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通常不再追诉。不过,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以及被害人控告应立案而未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若认为必须追诉,须报最高检核准。

无罪却逃避刑事拘留是错误行为,若被司法机关认定逃避,可能面临多种后果。一是可能被认定相关罪名,承担刑事责任,刑期依情节而定;二是即便最终无罪,逃避行为会带来不利影响,如增加司法成本、影响司法机关信任;三是后续司法程序中,逃避或被视为不利因素阻碍案件处理。公民应配合司法调查,有冤屈可合法申诉。

一审有罪二审无罪是可能的。如果在二审中出现新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导致原判决有误,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改判被告人无罪。这种情况体现了司法纠错机制对公正审判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