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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判定家庭遗弃罪的标准

时间:2026.07.17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921人
律师解析:
生活中,有人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遗弃家中老人、小孩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在严重时可能构成犯罪。遗弃罪,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家庭遗弃罪,有几个标准。从主体方面来说,犯罪人得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并且有能力进行扶养的人。这里的扶养义务包括长辈养晚辈、晚辈养长辈以及夫妻间的互相扶养等。主观上,犯罪人得是故意的,明知道自己该履行扶养义务却拒绝。
客观上,要有遗弃行为,像对没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该养却不养,不给他生活费、不照顾他生活等。并且情节得达到恶劣程度,比如因为遗弃让被害人受重伤甚至死亡,被害人因为被遗弃生活没着落、流离失所,遗弃手段特别恶劣,或者经过多次教育还是不履行扶养义务等。
要提醒的是,遗弃行为只有达到情节恶劣才会构成犯罪。要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就按一般家庭纠纷处理,可以通过调解、教育等办法来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系夫妻,育有一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孩子。孩子需要长期治疗和照顾,花费巨大。小朱觉得经济压力过大,便产生了遗弃孩子的想法。他趁小胡外出时,将孩子遗弃在医院门口。小胡发现孩子不见后报警,警方很快找到了孩子。小胡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犯罪,而小朱则觉得自己只是暂时逃避压力,不算犯罪。

案情分析:

1、从犯罪主体看,小朱作为孩子的父亲,对孩子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且具有一定的扶养能力,符合遗弃罪的主体要件。
2、主观方面,小朱明知自己应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却故意将孩子遗弃,表现为故意拒绝扶养。
3、客观方面,小朱实施了遗弃孩子的行为,将孩子遗弃在医院门口,不履行照顾义务。虽然目前未造成孩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但这种遗弃行为本身情节较为恶劣,符合遗弃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小朱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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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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