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帮人
偷税漏税,可能成
逃税罪共犯。
2.纳税人骗税、隐瞒不报,
逃税数额大且占比超10%,判三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并
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比超30%,判三到七年徒刑并罚金。
3.
从犯可从轻、减轻或免罚。
4.接追缴通知后补税、交
滞纳金和罚款,可不追
刑责,但五年内有逃税
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
行政处罚的除外。
量刑依实际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小李是该公司老板。小李为了少缴税,让小朱帮忙做假账。小朱起初拒绝,但在小李的多次劝说和承诺给予好处后,小朱答应了。他们通过虚构成本、隐瞒收入等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十。税务机关发现后展开调查,将二人查获。
案情分析:1、小朱帮助小李偷税漏税,构成逃税罪的共犯。因为纳税人小李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符合逃税罪的
构成要件,小朱作为协助者构成共犯。
2、小朱在
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应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若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他们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且小朱和小李五年内无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则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具体量刑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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