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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完成过户后还能否争份额

时间:2026.06.1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51人
律师解析:
1.房屋过户完成,通常不能争份额,但有特殊情况。
2.因欺诈胁迫可撤销情形过户的,权益受损方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一年,重大误解九十日)可行使撤销权,撤销后再争份额。
3.若能证明过户时存在无权处分,真正权利人可追回房屋。
4.存在借名买房约定,实际出资人有充分证据,可诉讼主张权益。
5.要及时收集证据,在诉讼时效主张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是亲属关系。小朱名下有一套房屋,在小胡的劝说下办理了过户手续给小胡。事后小朱认为自己当时是被小胡欺诈才办理的过户,小胡承诺会给予小朱一笔补偿但并未兑现。小朱遂想争回房屋份额,而小胡则坚称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小朱不应再争。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完成过户后一般不能争份额,但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欺诈。小朱若能证明自己是受小胡欺诈而办理过户,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过户行为后再争份额。
2、若小朱有证据证明过户时小胡存在无权处分情况,真正权利人小朱可要求追回房屋。另外,若存在借名买房等约定,小朱作为实际出资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名事实,也可通过诉讼等方式主张房屋权益。但小朱需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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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纠纷袁柏林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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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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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已执业23年,执业地区为北京西城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擅长房产纠纷、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91051916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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