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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受赠予人需不需要承担债务

时间:2026.06.11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27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来说,受赠人不用承担赠与人的债务。赠与就是赠与人把自己财产免费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即可,通常只享受接受财产的权利,无需清偿赠与人债务。
2.不过有特殊情况。若赠与附带义务,受赠人要按约定履行。当赠与财产价值抵不上义务对应的债务,受赠人可能要担责。
3.若赠与人恶意通过赠与逃债,债权人撤销赠与,受赠人可能要返还财产偿债。

案情回顾:

小朱因生意失败欠下债务,此时他决定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小胡。小朱的债权人小丽得知后要求小胡用该房产偿债,小胡认为自己是受赠予人,无需承担小朱的债务。同时,小朱与小胡的赠与合同中约定小胡需负责缴纳该房产未来一年的物业费等费用。

案情分析:

1、一般来说,赠与是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通常无需承担赠与人的债务,所以若单纯此次赠与,小胡本来对小朱债务无清偿义务。
2、然而,本案存在特殊情况。一方面,若小朱是恶意通过赠与房产逃避对小丽的债务,小丽可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小胡就需返还房产以偿债。另一方面,赠与合同附了义务,小胡需按约定履行负责缴纳物业费等义务,若房产价值不足以抵偿这些附义务对应的债务,小胡可能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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