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培训时间未达要求是否付
违约金,要依具体情况定。
2.若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与
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按约定付违约金。
3.违约金数额不超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分摊的费用。
4.若不是专项培训,或没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通常不用付违约金。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一家公司。公司为小朱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并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同时与小朱订立协议约定了服务期。培训期间,小朱因个人原因未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公司以小朱违反服务期约定为由,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则认为自己不应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本案中公司为小朱提供了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小朱未达培训时间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
2、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以若小朱需支付违约金,应按此标准计算。若该培训并非专项培训或
未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小朱通常无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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