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融资租赁担保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融资租赁担保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6.06.03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101人
律师解析:
1.保证担保:保证人要有还钱能力,承租人不还钱,按约定由保证人担责,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2.抵押担保:承租人或第三人可把不动产等财产抵押给出租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能就抵押物优先拿到钱。
3.质押担保:含动产和权利质押,把动产或权利凭证交出租人占有,违约时出租人可处置质押物
同一债务多种担保,没约定或约定不明且债务人自供物保,债权人先就物保实现债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小胡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小丽以自己的不动产为该业务向出租人进行抵押担保,小静则将自己的动产交给出租人占有进行质押担保。租赁期间,小朱违约不履行债务。此时对于债务的清偿顺序产生争议,出租方要求小胡先承担保证责任,小胡认为应先处置抵押物和质押物。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存在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三种担保方式。小胡作为保证人,在小朱不履行债务时,本应按约定承担责任,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需明确约定情况。
2、小丽提供了不动产抵押担保,若小朱违约,出租人有权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小静提供了动产质押担保,若违约,出租人可依法处置质押物。
3、根据规定,当同一债务有多种担保且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虽本案中小朱未自己提供物的担保,但从公平和担保实现顺序角度,应先处置抵押物和质押物来实现债权,所以小胡的主张有一定合理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