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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期限内到期后怎么办

时间:2026.06.03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893人
律师解析:
1.债务履行完毕:债务人还清债务后,抵押人能要求抵押权人协助解除抵押登记,让房产恢复正常。
2.债务未履行完:抵押权人可和抵押人协商,用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若协议损害他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申请撤销。双方未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房产。
3.抵押权人未行使权利:抵押期限到后,抵押人可催告其合理期限内行使,仍不行使可走法律途径。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小李,约定了抵押期限。抵押期限到期后,小朱认为自己已还清债务,要求小李协助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但小李称小朱债务未履行完毕,拒绝办理。双方就债务是否还清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李应配合解押,小李则想与小朱协议以抵押房产折价受偿。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确实已履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朱作为抵押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小李协助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使房产恢复自由状态。
2、若小朱债务未履行完毕,小李作为抵押权人可与小朱协议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若双方未就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小李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产。若抵押期限到期小李未行使抵押权,小朱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若仍不行使,小朱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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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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