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撤销权和
合同解除权是两码事,行使期限规定也不一样。
先说合同
撤销权。要是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得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要在九十天内行使;要是受
胁迫,从胁迫行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得行使。要是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用行动表明放弃撤销权,那撤销权就没了。还有,从
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起,五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
再看合同解除权。如果法律规定了或者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到了当事人没行使,这权利就没了。要是法律没规定、当事人也没约定,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后,一年内没行使,或者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没行使,权利同样消灭。
简单来说,合同撤销权最长行使期限是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起算五年;合同解除权要是没约定且没催告,最长合理期限通常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起算一年。大家得留意这些期限,别让权利过期。要是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了一份合同。后来小朱发现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情况,同时小胡也出现了符合
合同解除条件的行为。小朱知晓这些情况后,并未及时采取行动。一段时间后,小朱想行使合同撤销权和解除权,但小胡认为小朱的权利已消灭,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关于合同撤销权,小朱因重大误解
签订合同,其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也会消灭。本案需确定小朱知晓撤销事由的时间及
合同签订时间,判断其撤销权是否已消灭。
2、对于合同解除权,若双方
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也无规定,小朱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经小胡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该权利同样消灭。需明确小朱知晓解除事由时间及小胡有无催告情况,来判定解除权是否消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